近日, 地铁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具体将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出具的用地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
原文如下: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
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将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纳入2017年度市区房屋征收计划管理范围的通知》(石政函[2017]3号),现就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出具的用地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分割转让和分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非住宅房屋租赁;
5、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现按照征收工作程序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