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再发一则征地公告,涉及省体育局宿舍项目,范围:中山路以南、河北师大以北、师大宿舍以东、体育大街以西。
原文如下: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省体育局宿舍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决定公告
依据市政府房屋征收计划,以及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长安区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1月22日对省体育局宿舍项目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中山路以南、河北师大以北、师大宿舍以东、体育大街以西(详见征收用地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详见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六、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