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住房与建设厅获悉,省住建厅已经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住房与建设厅获悉,省住建厅已经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为加强城市规划空间管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经营运作水平,现就创新城市规划实施机制,转变用地管理方式,提出诸多意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对城镇、实施按出让,各地要制定按照楼面地价管理办法,明确实施范围、楼面地价计算方法、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操作流程等内容。
建立“多规合一”的城市规划编制
《意见》要求各地建设“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共用。到2017年底,各市、县基本形成一张规划蓝图,初步搭建起信息平台,建立一套运行 机制,规划实施新机制初步形成。
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意见》提出各地要编制以街区作为基本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至10公顷。要明确街区的主体功能和用地兼容性要求,促进土地混合开发和复合利用;要明确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用地开发指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要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要明确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风貌控制,重点和街区应同步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提出具体要求,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提供依据。
实施建设计划管理
《意见》要求各地要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对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内容作出年度安排。在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应细化到,拟出让宗地应明确范围和面积、用途、容积率(或)、建筑密度、等指标。
完善制度
在制度上,《意见》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要将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推行出让
对城镇、实施按出让,《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按照楼面地价管理办法,明确实施范围、楼面地价计算方法、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操作流程等内容。出让应以街区为单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让宗地的大小,对拟出让地块要明确规划条件,合理确定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在地价评估的基础上,采用楼面地价,制定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文件、发布公告一律以楼面地价进行报价,出让时以楼面地价起拍、竞价,成交后要将楼面地价和总价款写入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
完善设施建设
《意见》要求完善土地出让分配机制,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保障性的支持力度,严格按预算用于城市建设。须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水、电、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设的幼儿园、社区用房、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设施,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管理,规范配套设施的验收、移交,按规定移交属地政府或行管部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pg电子娱乐平台的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
已输入0/200字